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光临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官网!
  通知:因本单位所在社区有新冠肺炎二代密接人员,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本单位于12月2日至12月15日全楼封闭暂停办公。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138-0456-9521   2021年12月2日

大庆哈尔滨物证鉴定在诉讼中起到的作用

时间: 2020-12-25 09:02:46来源: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哈尔滨物证鉴定

案例介绍
  哈尔滨物证鉴定在诉讼中的作用
  一、证据与物证
  证据是指能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时陈述、鉴定结论、笔录。
  在这些证据中,物证因其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而被列为******项。
  物证是指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全部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它可能是犯罪使用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也可能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或其它可供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的物品。正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总是要引起外界的变化,常常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物品或痕迹,因而物证对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有着重要的证明作用。
  二、物证展示及有效证据
  证据展示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它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
  证据展示是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
  我国至今尚未有证据法出台,目前司法实践中证据的展示所依据的仅仅是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处事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证据的展示只限于法庭上对证据的示证和质证。而且这种示证、质证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应当由公诉方在移送刑事案件至法院的同时,将主要证据的复印件随案移送,然后由辩护人区法院阅读。


keyword:哈尔滨物证鉴定
文章来源:http://www.hdgsfjd.com/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人:高爱楠

手机:13804569521

座机:0451-51130800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小区413-4单元一层

官网:http://www.hdgsfjd.com